山西:全省收费公路5月6日恢复收费
4月30日,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自5月6日零时起,与全国同步,山西省收费公路将恢复收费。
“符合有关减免优惠政策的车辆将继续依法享受免交车辆通行费政策。”省交通运输厅财务收费管理处王晓宙介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使用《紧急运输通行证》,将继续享受“三不一优先”政策。
自2020年2月17日零时起,全国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免费政策实施以来,山西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坚决服从疫情防控大局,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坚持免费不免服务,有力促进了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截至4月29日,全省高速公路共免费通行车辆4564万辆,其中4月份通行车辆2305万辆,比去年同期增长6.2%,惠民约 45亿元。
今年1月1日,我省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轴)型收费,同时,对货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为进一步降低收费标准,经省政府同意,2020年2月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联合下发文件,对行驶太旧、平阳等48个路段的2类货车给予通行费13.5%的优惠,5类货车给予通行费10%的优惠;对行驶太佳、晋蒙黄河大桥的2类货车分别给予8%和25%的优惠。我省货车通行500米(含)以上桥梁收费标准暂定继续延后至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近一段时间,我省对部分城市周边高速公路站外收费里程进行了清理规范,核减了15.96公里收费里程,进一步减轻了运输业主和社会群众通行费负担。
“针对取消省界收费站初期ETC系统的故障问题,我们已进行了全面调整和改善,目前收费系统保持稳定。”省交通运输厅路网运行管理处李俐锋告诉记者,重点针对前期系统切换转换磨合期出现的错误计费、重复计费、计费时间错误、一次通行多次扣费等突出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有效提升了新系统收费的准确性。
此外,取消省界收费站后,车长6米以下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统一由二类下调为一类,应交通行费有较大幅度下降。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中国交通运输协会”,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转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