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限硫令”正式发布
为有效实施国际海事组织2020年1月1日起全球船用燃油限硫规定(以下简称“全球限硫令”),近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2020年全球船用燃油限硫令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对船舶使用、装载燃油和替代措施作了明确要求。根据《实施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国际航行船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应当使用硫含量不超过0.50%m/m的燃油(以下简称“合规燃油”);3月1日起不得装载硫含量超过0.50%m/m的自用燃油。同时,自2020年1月1日起,国际航行船舶进入我国内河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的,应当使用硫含量不超过0.10%m/m的燃油;自2022年1月1日起,国际航行船舶进入我国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海南水域的,应当使用硫含量不超过0.10%m/m的燃油。国际航行船舶采用的替代措施满足《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VI第4条所述等效要求的,可以免除上述要求。
《实施方案》要求,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对国际航行船舶和供油单位的供油船开展现场检查,采取船用燃油取样化验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并对船舶提交的《合规燃油不可获得报告》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可视情进行审查。对于违反规定的船舶,海事管理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的要求予以处理。
此外,《实施方案》还对船舶使用和装载燃油信息报送、船舶装载不合规燃油的处置以及供油单位备案提出了具体要求。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中国交通运输协会”,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转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