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事局实现船舶安全监管“新常态”
天津海事局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落实支持航运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举措,紧抓海事监管不松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思维,科学分析研判辖区海事监管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创新船舶安全监管模式,采取远程监督检查与现场巡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深入排查隐患、遏制风险,推动船舶安全监管新常态,持续加强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全面保障物资水上运输安全。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为了避免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疫情防护初期,天津海事局在疫情防护预案《船舶现场监管和安全防护工作方案》中明确了海事执法人员原则上不登轮开展检查的相关要求。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使海事监管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在避免疫情传播的情况下,有效履行海事船舶安全监管职责摆在执法人员面前。2月3日,天津海事局对停靠在天津大港港区的“恒晖98”轮与“鳌通”轮率先开展了远程船舶现场监督,拉开了天津海事局船舶远程检查的序幕。
为保证检查效果,海事执法人员在实施远程检查前,登录船舶安全监督系统、船舶进出港报告系统等海事信息系统,提前获取船舶基本信息、船舶证书信息、船员信息、船舶安全检查信息、船舶现场监督信息、最近靠泊港口信息、船舶货物装载及相关规费缴纳情况,掌握船舶船员证书有效情况、历史检查记录等。在实施远程检查时,执法人员通过视频连线或微信图片,选取部分检查项目进行核查,重点就船员身体状况进行详细询问,提醒船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船舶航行安全。
经过一定船舶数量的远程检查,天津海事局总结了远程检查取得的经验,研究制定了《天津海事局疫情防控期间远程船舶现场监督工作指南》。该指南明确了远程检查的适用范围,确定了远程检查的工作程序,提出了远程核查的主要内容,对海事执法人员实施远程船舶现场监督起到了非常好的指导作用。截至5月11日,天津海事局实施远程船舶检查450余艘次,发现并要求船舶完成整改的问题150余项,辖区无上等级船舶事故发生,辖区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随着疫情防控的常态化,天津海事局根据天津市疫情防控级别降低和上级关于强化船舶安全监管的要求,从2020年4月下旬开始逐步恢复了我国沿海船舶登轮检查,远程检查作为补充,实现了多种检查手段的并行。虽然远程船舶检查存在检查覆盖面不足、重要设备无法开展测试等局限性,但远程船舶检查有效补充了海事执法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无法登轮开展船舶安全监督检查的空白,对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天津海事局将立足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海事监管要求,继续探索创新船舶安全监管模式,在船舶安全检查、长期港外施工船舶等方面进一步探索远程监管新模式,充分发挥海事监管对安全的促进作用,为航运业发展服务,为船舶水上运输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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