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局推动落实邮政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公共属性
近日,福建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2020年第四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明确了受让宗地所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产权归属约定,其中约定“快递服务用房等公用设施的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配建的邮政支局设施产权须无偿移交福州市邮政管理局”。这是福州市明确邮政快递末端基础设施公共属性后纳入地方规划落地实施成效的真实写照。
近年来,福建局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将《意见》中明确的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公共属性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落细,2018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协同发展实施方案中就明确规定本省城市新建小区和旧城改造要将智能快件(信包)箱、快递末端网点作为重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福建局同时要求省内各市(地)邮政管理局要抓住落实协同方案契机,积极对接地方规划、住建、商务等部门,充分发挥政策利好,稳步推进邮政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建设工作。
福州作为省会城市,其政策落实程度具有“风向标”意义。为创新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方式,落实邮政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公共属性,福建局指导福州局主动争取地方政府支持,获得地方60万元经费支持,先后联合规划、商务等部门共同编制省内首个市级中心城区邮政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和快递物流基础设施规划,明确提出邮政快递基础设施规划建议及设置标准,并推动规划部门在地方规划管理中明确了“邮政局所设置应满足《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的要求”“新建工业、商业项目和居住小区应预留物流用地和配送末端网点用地,新建写字楼、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应当将快递服务网点纳入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在校学生数量超过1万人的高等院校和已建成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应提供面积适合的快件用房”等条件。在规划部门的支持配合下,2019年福州局已与该市某地块新建住宅小区建设单位完成首个配建邮政支局设施产权的移交协议,邮政快递基础设施纳入地方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在地块出让中予以明确已逐步实现常态化。
福建局表示,将深入贯彻落实3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将智能投递设施等纳入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精神,指导省内其他市(地)邮政管理局以福州局做法为样板,持续强化与地方规划、住建、商务等部门的联系,突出邮政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公用性和公益性,紧抓政策落实,进一步推动完善邮政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布局和建设,切实解决邮政快递网点安家难、智能快件(信包)箱进小区难等问题,为加快完善全省邮政快递末端服务网络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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