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四项措施做好农民工就业转移工作
2019-05-23 10:03:2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项目中,使用农民工6564人,其中新疆籍农民工2856人;使用普工人数2676人,其中新疆籍普工2299人。一是建立用工台账。形成信息共享、及时有效的就业工作对接机制。二是严格合同管理。明确各项目施工单位用工主体责任,强化合同执行情况监督,督促履约守信 ,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三是开展技能培训。各项目施工单位积极开展传、帮、带活动,加强少数民族务工人员语言培训及公路项目建设行业技能培训,为务工人员长期就业创造条件。四是加强监督考核。扎实开展转移就业专项检查,检查结果直接与从业单位信用评价挂钩,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责任人,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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