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圆满完成市委改善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工作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专项巡察组于2019年11月25日至27日对我局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及改善营商环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巡察。2020年4月22日,以包党巡办发〔2020〕35号文件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发现的问题,要求三个月内完成巡察整改工作。
局党组高度重视这次巡察工作,5月7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旭亮同志在签收反馈意见当天,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张院忠同志在听取十二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市委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就做好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整改期间,局党组对专项巡查组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坚持“主动认领、领导带头、立行立改、形成长效”的整改原则,第一时间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共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认真落实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切实改善优化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务求实效;对情况复杂的,明确时限,有序推进。同时,局党组坚持“公开”抓整改,将整改工作扩大到全局系统,要求承担整改任务的单位和科室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此次整改不涉及的单位和科室要引以为戒,对标先进,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驻局纪检监察组和局机关纪委全程跟踪问效,对整改工作中弄虚作假、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整改期间,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1次专题会议、2次局长办公会议和2次党组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做到了整改工作亲自部署、突出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各分管领导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担起责任,按照职责分工,牵头抓好整改任务的推进落实,确保了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
整改期间,局党组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坚持立行立改,在市委巡察办规定整改时限内,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用2个月的时间完成了整改工作,分别向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报送了《中共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市委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整改工作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
经过一段时间的持续整改,局党组对市委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些老大难问题得到了整改解决,局系统整体工作作风明显改善,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局党组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继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让企业群众切实感受到交通运输改革发展变化。强化政治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增强落实巡察整改成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整改工作的成效把市委要求贯彻下去,把巡察成果体现出来,保持抓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的定力,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抓好问题整改。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各司其职,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强化久久为功,推进交通事业发展。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深化交通运输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契机,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对标先进,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中国交通运输协会”,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转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