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1、(主要工作)标委会为协会专业工作机构,由协会统一领导。标委会主要职责为根据市场和创新需求,研究提出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规划、年度计划和标准体系建议;组织业内单位提出、制修订、推广和应用团体标准,保障和提升协会团体标准水平,为协会团体标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2、(组织工作)标委会由委员组成,由若干交通运输行业及标准化领域专家组成;标委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标委会在主任委员领导下开展工作,标委会秘书处设在协会科技部负责处理日常工作;标委会秘书处设秘书长、副秘书,由标委会委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