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明确高速公路养护经费保障比例标准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河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提升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上获悉,今后三年全省高速公路实施修复养护及专项养护分别为6000车道公里、5300车道公里、3500车道公里,实现今年高速公路平均路面使用性能指数(PQI)达到94、2022年达到94.2、2023年达到94.5。
为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养护质量和效益,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对《河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管理办法》明确了相关单位的养护管理职责、养护巡查方式及养护工程质量监督、常态化评价、信用评价、强制养护“四个机制”等内容。
《管理办法》首次明确养护经费保障比例标准,要求养护经费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通行费收入的10%;每百公里配备专业养护管理人员应不少于8人,山岭重丘区段高速公路、郑州周边高速公路、年平均日交通流量大于4万辆或通车10年及以上的路段,原则上每百公里不少于10人。
河南交通运输部门将多渠道筹集养护资金,按需及时投入,确保高速公路设施处于良好状态;积极探索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模式,引入专业化程度高、技术力量强、业绩信誉好的大型专业化养护施工单位进入养护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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