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自荐)我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人选的通知
中交协秘字〔2024〕104号
各会员单位、分支机构、直属单位:
我会七届理事会在会员单位和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励精图治、规范发展取得了突出成绩,使协会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即将圆满完成既定的工作任务。经第七届第六次理事会决定,将于今年年底前进行换届。按照换届有关工作要求和安排,经研究决定,请各会员单位、分支机构、直属单位推荐(自荐)第八届理事会理事人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自荐)范围
协会各会员单位,分支机构所联系的企业单位。
二、推荐(自荐)条件
1、从事交通运输、物流行业相关工作,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2、自愿成为协会的理事、常务理事单位,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会费;
3、热心协会工作,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承担协会委托的相关工作;
4、身体健康,能投入相应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协会工作。
三、推荐(自荐)方式
会员单位可自行填报《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自荐)登记表》自荐;分支机构和直属单位,组织企业填写《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自荐)登记表》推荐。催报汇总上述登记表请于8月15日前报送协会。
四、推荐人选
会员单位推荐(自荐)理事人选应为单位负责人,且每个会员单位不超过一人。
附件: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登记表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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